附件18
萄京游戏716二級單位教職工
代表大會實施細則
(2014年4月12日萄京游戏716第二屆四次
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萄京游戏716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細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學校二級單位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二級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50人以下的單位),是落實教職工主人翁地位,實施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學校二級單位管理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加強二級單位民主政治建設,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推動教育改革深入發展發揮着重要作用。
第三條 二級教代會接受學校教代會的領導,貫徹執行學校教代會的有關決議。
第四條 二級教代會在同級黨組織領導下,行使職權,開展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學校的決定、決議,團結和動員本單位教職工,積極完成教育、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工作。
第五條 二級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職 權
第六條 二級教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二級單位辦學指導思想及發展規劃、各項改革方案及措施、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年度财務工作報告和工會工作報告,讨論涉及本單位改革發展和建設的決策和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讨論通過本單位的崗位聘任制方案、專業職務聘任方案、考核獎懲辦法以及其它與教職工權益密切相關的規章制度;
三、讨論決定本單位的收益分配原則、獎酬金發放辦法以及其它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福利事項;
四、根據學校部署,參與民主推薦、測評和考核本單位黨政領導幹部;
五、選舉工會委員會,增替補選工會委員會委員。
第七條 二級單位領導要尊重和支持二級教代會行使民主管理的職權,定期向二級教代會報告工作,聽取意見,認真執行二級教代會的有關決議。認真處理代表提案。
第八條 二級教代會要尊重行政負責人行使指揮職權,支持其正确決策和領導,教育教職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團結一緻,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章 代 表
第九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比例為:教職工人數在50人以上99人以下的單位,代表比例為35%左右。教職工人數100人以上的單位代表比例為30%左右。
第十條 教職工人數在50人以下的單位,應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不選舉代表),其性質和職權同二級教代會。
第十一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以系、實驗室、科室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産生。凡與學校簽訂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關系的且依法享有政治權利的教職工均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第十二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應由本單位各方面人員組成,本單位一線教職工比例應達到60%左右。本單位黨政工主要負責人一般應選為代表。
第十三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的條件是:自覺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工作認真,辦事公道,關心集體,聯系群衆,具有一定民主管理素質和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
第十四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的義務是:認真學習黨的政治理論,模範地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參加二級教代會的活動,密切聯系群衆,聽取和反映群衆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衆工作。
第十五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的權利是: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有權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提案,有權就大會的各項議程充分發表意見,有權對二級教代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有權對本單位的工作提出詢問。因行使正當的民主權利而被壓制、阻撓或遭受打擊報複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控告。
第十六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到期改選(或與換屆時間同步改選),可以連任。代表受原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必要時原選舉單位可以依照規定的程序撤換、更換或補選本單位的代表。
第十七條 二級教代會根據需要,可以邀請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參加會議。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沒有表決權。
第十八條 學校所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各類公司,也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并參照有關法律、規定開展工作,并接受學校教代會和工會的領導。
第四章 組織制度
第十九條 實行二級教代會即二級單位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二級教代會代表即二級單位工會會員代表的會議制度。二級教代會每五年一屆(特殊情況除外),每學年一次,定期開會(一般在學年末召開)。每次二級教代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大會的表決必須有全體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向代表說明,取得多數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問題,經本單位黨政工領導研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以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代表會議。二級教代會以系、教研室、科室為單位建立代表小組(或代表團),代表人數少的系、室、中心可合并組成代表組(或代表團),代表組(或代表團)組長(或團長)由代表民主選舉産生。
第二十條 二級教代會換屆會議應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期間各項工作。主席團成員由本單位黨政工及教授委員會負責人和教職工代表等方面人員組成,視單位教職工人數多少一般為3-7人(常設主席團成員:50人(含50人)以下單位3人;51人以上的單位5-7人)。
第二十一條 二級教代會換屆會議差額選舉常設主席團,主持召開年會和閉會期間的工作。二級教代會常設主席團主席可以由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擔任,也可以由本單位工會分會主席擔任。
第二十二條 二級教代會的議題,必須緊密結合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群衆關注的問題。在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由黨政工及教授委員會協商決定。
第二十三條 對二級教代會的決定,學校二級單位應認真執行,并向下次大會提出報告。二級教代會的工作應向教職工公布,接受群衆監督。
第二十四條 二級教代會根據需要可以組織若幹小組或舉行有關人員的專題會議,其任務是對二級教代會要讨論的重大問題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檢查有關部門貫徹二級教代會決議和處理提案的情況;以及大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五條 決定召開二級教代會的單位,二級教代會工作機構應向學校教代會工作機構(校工會)提交書面報告,并在工作上接受學校教代會的領導。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六條 二級單位工會委員會承擔二級教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責,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做好下列工作:
一、負責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二級教代會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會方案和大會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
二、組織代表傳達貫徹大會精神,督促檢查大會決議的落實及提案的辦理情況;
三、組織二級教代會代表學習培訓,接受他們的意見和申訴;
四、處理二級教代會交辦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沖突,應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由學校教代會工作機構校工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教代會通過并頒布之日起實行。